近期,安阳市财税工作领导小组采纳审计建议,研究出台了《安阳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》(以上简称《办法》),为强化政府投资基金的监督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。
2020年上半年,安阳市审计局对全市政府投资基金情况开展专项审计发现,市政府投资基金存在设立和运作不规范,募集资金到位率低,未能及时发挥使用效益和基金投资企业数量单一等问题。为此,市审计局提出了“健全基金管理制度,完善监督考核办法,建立出资长效机制,合理扩大基金规模,制定绩效评价办法”等审计建议。市财税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,积极采纳审计建议,通过充分调研,反复论证磋商,近期出台了上述办法。
《办法》对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机构及职责进行了明确,从基金的设立,运作,退出,投资管理以及预算与资产管理等方面逐项予以规范,进一步明确了政府投资基金绩效考评办法。(起草人:董桂芳 审核人:秦志军)